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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

作者: 岑孟棒 来源:新概念作文网 日期:2017-06-05点击:
  
  我从来都不曾怀疑自己的智商奇高,虽然我是在三岁以后才以万有引力定律证出NaCl能和醋酸反应,并以此得出男女接吻同狗啃骨头是同一生理现象的推论,毕竟三岁还是一个抠鼻屎吃的年龄。
 
  于是许多年以后,我的记忆一直停泊在那个烈日炎炎的遥远的下午,那时我正因自己的初恋失败而黯然伤神意志消沉。在我的面前,阿狗正在啃地上的一块肉骨头,而我的脑海中,全是她拧起我的腮帮在我脸上亲了一口的情形。也许在她吻我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不到三岁的我和十二岁的她之间即使存在爱情,也不会像那块骨头一般坚固,我们缺少的是现实。
 
  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分析人类的进化动力。我曾得出过一个荒谬的结论,认为人类直立行走是为了防止坐骨神经痛,后来这个结论又被我自己推翻,我开始相信是因为女人先直立行走,男人为了和她们接吻,所以也只得直立行走,那么归根结底,进化之动力应该是——爱情。
 
  因此,我对爱情的态度几乎到了虔诚的程度,还专门为了此作了一首诗:
 
  《原始恋爱》
 
  你来自云南元谋
 
  我来自北京周口
 
  我握住你长满绒毛的手
 
  轻轻咬上一口
 
  爱情
 
  让我们直立行走
 
  据说这首诗开了象征主义的先河,成为中国诗史上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一。然而失恋带给我的悲观情绪给了我精神上的动摇,我开始对自己的信仰抱有怀疑,左右为难的处境让我烦躁异常。因此当我再注意到阿狗在舔肉骨头时,丹田处涌上一种嫉妒和仇恨。我走过去,从它嘴下抢过骨头,放到一个它刚好够不着的地方。阿狗有些莫名其妙,见我把骨头放下,便又凑过脑袋去。
 
  当它的鼻子尖距肉骨头0。15米的时候,拴在它脖子上的绳索已绷紧,它被勒得喘不过气,又吐出了舌头。但狗舌头再长也长不到0。15米,所以它只舔到了一舌头灰尘。它又伸出两只前爪,还是相差0。01米,它的两只爪子像游泳一般翻腾(有种游泳姿势叫狗刨),弄得尘土飞扬,自己也筋疲力尽。
 
  我在一边以一种人类特有的姿态奸笑,像希特勒一样的统治欲似乎得到了满足。但满足之后是无聊的空虚,我在干什么?我战胜了一条狗么?阿狗的挣扎在我脑中被翻译成我对初吻的眷恋,对爱情的渴望。那女孩的身影开始在我眼前飘荡,我的心有些隐隐的疼痛。
 
  为了不打扰阿狗和骨头培养感情,我转身进了屋,进行了长达一炷香时间的思考。在这段时间里,我出奇的平静,平静得只剩下呼吸和心跳,因为我已经睡着。
 
  醒来后第一个感觉是对阿狗的愧疚,我那善良的心灵告诉我:我应该把骨头还给阿狗,不管是出于何种政治目的。
 
  我感觉到耶稣般神圣的光辉笼罩着我走出家门,但接下去的一件事却使那神圣光辉突然死亡——肉骨头已不翼而飞。
 
  如果那时的我是许多年以后的我,就会从骨头的化学成分加以分析,并以“骨头同酒精一样,同由C、H、O三种元素构成”的依据得出结论:那骨头因不甘寂寞,已悄然挥发。
 
  然而我没想到这一点,于是我感到一阵恐惧。一百二十多个设想在我脑中一一诞生并一一夭折。未知领域的神秘让我的思绪像脚踩扁的苍蝇——一塌糊涂。
 
  在混乱中我突然记起一位马氏哲人曾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除了实地考察,我别无选择。
 
  我从厨房又拿来一根肉骨头,放在老地方。我等着阿狗给我除了那一百二十多种设想以外的另外一种。
 
  阿狗对骨头的痴迷一如既往,它目露贪婪的光,向骨头走来。在绳子绷紧时,它转身,于是那骨头便到了它肚子底下,它用后腿一勾,舌头一伸,所有的动作便连贯地完成。
 
  没有人能形容我当时的吃惊。
 
  我只觉得阳光忽然黯淡了一下,便万籁俱静。但我能听到一片杂乱无章的声响,那是我的脑细胞在激烈地相互碰撞。
 
  我不知道自己呆立了多久,也不知道知道流了多少泪,我只看见阿狗的脸色有恐惧和求助的成分。我哭了,似乎是毫无理由,但珍贵的富含NaCl的液体不会平白无故地泛滥,我想,那是出于一种真正的悲伤。
 
  我一直活在自己设定的圈子里,并且还要继续活下去。先有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后来人就按规则游戏。我们将生命表演得和谐,天衣无缝。所有的成功、失败,辉煌、黯淡,伟大、平凡,神圣、低贱,都来自狭隘的定义,而定义者本身,正是我们自己。正像我们先规定了什么是一,什么是二,然后再得出1+1=2,并将之发展成函数、微积分,而当1+1=2不成为标准后,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我简单地认为,阿狗能吃到骨头的范围,是在以绑绳子的铁扣为圆心,以绳长加阿狗身长为半径的一个球体,那是因为,我先把阿狗设置成了我,设置成了人。而狗,是四脚着地的。它不会理会我们的规则,它不想参与我们的游戏,它才是自由的生命,尽管被一个项圈套住了脖子,但它不像我们那样活得无聊。
 
  而爱情呢?爱情能例外吗?什么是爱?岂非也是人类自己规定的?我开始为自己因失恋而产生的痛苦感到可笑,有必要吗?这所谓的人类永恒主题在自然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如果最早的人把狗屎定成了人的一生所求,我还会趋之若鹜吗?爱情只不过是众多规则中的一条。
 
  我想到了老庄。那种跨越时空的感应来自一个飘渺的词:道。《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老庄哲学认为,世界是没有规定性质的,除了永恒的周而复始的变化,我们无法给世界以任何说明。但现在呢?人类在做一次又一次徒劳无功的尝试,并且自以为是地感到虚伪的成就感。我相信庄周梦蝶后,是发自肺腑的恸哭,为那只蝴蝶的飘舞和自身的迷失。虚无主义使他在天地之间神秘失踪。还有和老子相逢于道路的海德格尔,为“诗意的栖居”而对人类抱着怀疑和质问,在西方理性至上的天空下,开辟了一个虚无的容身之地。
 
  这时,出现在我脑中的是喃喃自语的墨尔基阿德斯,那是一颗在瞬间衰老的灵魂,他曾说过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死的时候,你们在我的房间里烧三天水银。”他又说:“我们是从水中来的。”终于他死在水中。这个老人的生命历程让我感动。除此之外,让我流泪的还有让墨尔基阿德斯成为角色的这本书的书名:《百年孤独》。
 
  我们一直很孤独,因为活在一个彻底的骗局之中。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我的祖父,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是我心中的权威象征。然而他听了我的述说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他说他吃过的NaCl比我吃过的淀粉还多,喝过的醋酸比我喝过的H2O还多。我的所有辩解和沉默,都是李洪志般的歪理邪说。
 
  我无言以对。许多年以后,当我套用课本上规定的公式解答物理题的时候,祖父的那几句训斥便在耳边回荡,既然有人定下了规则,我就得去遵守;既然有人证出了公式,我就得去套用。否则,等着我的永远不可能是及格。
 
  然后我在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下: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得出NaCl能同醋酸反应,生成满头白发和对人类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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