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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蛇

作者: 辜婷洁 来源:新概念作文网 日期:2018-07-09点击:
  
  我是一条蛇,因为长得有些白,所以大家都叫我白蛇。在我年少无知的时候,曾经迷恋过一个叫许仙的男子,关于我和他的爱情故事,早已在民间广为传说。
 
  在和许仙分手千年以后,我也干上了写手这一行,这是我写的第一篇文,我决定从自己的事儿写起。在写之前,我努力让自己以淡定的心态回忆我经历过的每一件值得写和不值得写的事儿。我想告诉人们一种传说以外的东西,你可以将其称之为真相。不过再过千年,这或许又会成为另外一种传说。
 
  和年少时不同,现在的我,是一条很低调的蛇。虽然可以幻化成人形。可是我从不拿这一点功夫在同类面前炫耀。虽然可以行走如飞,可是出远门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坐车。
 
  当然,这也没什么可说的,毕竟,任何一条蛇,活成了精,长生不死,几千年后,恐怕都会像我这样低调。更何况我年轻的时候经历过那么撕心裂肺轰轰烈烈的爱情。
 
  爱情总是先让人癫狂,再让人灭亡,如果没有灭亡,就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作为一条有着人形、并且有着人类七情六欲的蛇,我也不能例外。
 
  和许仙分手后的这些年里,我离群索居,暗夜独行。常常一个人坐在塔顶上。回忆过去,回忆我和许仙共同经历过的每分每秒每时每刻。
 
  有一天,和平时一样,我化了淡妆,穿了素白的衣衫,在月上中天之时,飞身到塔顶上,胡思乱想。
 
  西湖还是那样水光潋滟,岸上的情侣分分合合,一阵细雨飘过,一阵歌声传来。西湖总是有歌声,有些来自情郎,有些来自妖孽。当年我也是听了许仙采药时唱的山歌,才喜欢上他的。
 
  今夜的歌者似乎很了解我的心境,声起声落,竟让我听得落下泪来。拭泪之时,我画了道符,法眼落定处,是一个少年。鬼使神差,见他歌毕欲走,我竟飞身下塔,尾随其后。
 
  他进了一家奶茶店,点了一杯烧仙草。我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杯草莓味的双皮奶。奶茶喝到一半时,他抬眼望了我一阵,眼神里满是怜惜。我低头不语,只等他将茶饮尽。又尾随他出了店门。
 
  行至人迹罕见处,他突然转身,明知故问道:“姑娘好像在跟踪我?”
 
  他那神情,那口气,甚至连说完一句话后轻咬下唇的毛病都和许仙别无二致。纵使修炼数千年,感情的事儿也让我慌乱,我竟脱口而出说:“相公认不出我了吗?我是小白。”
 
  他像当年的许仙一样,瞪大眼睛将我看上一遍.然后摸摸脑袋说:“小白?我不认识什么小白呀?我叫焰31。”
 
  我默念他的名字,焰31?奇怪的名字,我用法眼将他锁定,扫描一遍,没错,他的前世,正是许仙。
 
  可是他显然已经喝了孟婆汤或者忘情水,早已忘记我是谁了。不过这不要紧,既然他前世能跟我爱得死去活来,今生也定不会负了我的情意。
 
  “你不认得我不要紧,我认得你便可,你能否将刚才的歌再唱一遍,我好喜欢。”我一脸花痴状地对他说。
 
  “哦,原来你是我的歌迷呀!可是我现在没时间唱歌给你听了,我要去见一个朋友。要不我给你签个名儿吧,也算是没让你白遇见我一场。”
 
  歌迷,签名。我将这些词汇联系在一起,突然明白,现在的他已不是当年上山采药的清贫少年了,现在的他已然是名扬天下的歌星了。难怪见到我这般妖孽的女子也可以无动于衷。娱乐圈里的妖孽显然已让他见得麻木了。
 
  “好吧,真遗憾,今日一见,不知何时才能重逢。”我装出一副楚楚可怜恋恋不舍的样子,然后随手变出一本书、一支笔,让他在上面签名。
 
  他接过书,皱了一下眉头,但还是签了,签完之后,他沉思了一下说:“我是歌星,又不是作家,找作家签名拿书,找歌星签名,最好还是拿他的海报或者专辑比较好。对了,我刚出了张专辑,收录了我刚才在西湖边唱的那首歌,你要是喜欢,可以去买来听听。”
 
  我继续扮花痴状,说:“好呀,好呀,那专辑叫什么名字?”
 
  他又皱了一下眉头,说:“《许仙》,记住了,那专辑名叫《许仙》,歌者名叫焰31,可别买错了,这张专辑里的歌非常经典,翻唱的人很多的。”
 
  我满口答应说一定会去买,并且说要叫亲朋好友都去买。他转身离去,看着他潇洒不羁的背影,我一颗心都融化了,千年等一回,终于让我等到了。
 
  见他走远了,我连忙腾空而起,化作一只蝴蝶,时而飞上他的头顶,时而立在他的肩头。他好像完全沉浸在西子湖畔的美景当中了,或者就是他要去见的是一个可以让他心花怒放的人,一路上他嘴里不停地哼唱着赞美生活的歌词儿,眼角眉梢,诉不尽的柔情蜜意。
 
  大约走了三里路,他进了一间破庙,那庙蛛网四结,想必早已断了香火。我感叹,什么样的人会住在这地方?就算不住这里,把约会地点定在这里也够没品位的。
 
  正想着,突然一阵凉风袭来,风停处,是一个着青衣的姑娘。不用施法眼,我也能感觉出这是个妖孽,来去有凉风相伴,多半和我一样是蛇妖。
 
  西子湖畔的蛇妖,我大都认识,但也仅仅是认识,并不相熟。唯一相熟的青蛇,因为当年和我一同水漫金山,现在已经被软禁在南海观音菩萨的紫竹林里了。
 
  许仙,不,现在应该叫他焰31,焰郎了。焰郎见了那青衣姑娘,像饿虎见了小绵羊一般,先是浑身一颤,接着飞奔过去,将那妖孽紧紧抱在怀里。
 
  然后便是你侬我侬发嗲撒娇的情话若干句,因为太过肉麻,影响此文的基本风格,所以此处略去。
 
  亲热过后,那青衣姑娘突然转喜为嗔道:“你怎么来得这么迟呀!害人家苦等。”
 
  焰郎说:“路上遇到一个歌迷,所以耽误了一阵儿。现在的歌迷太不专业了,找偶像签名都不知道带张偶像的专辑或者海报。”
 
  青衣姑娘说:“别郁闷啦,没有带专辑和海报证明这是真的歌迷,那在大庭广众之下带着专辑和海报围追堵截住偶像的,大都是演艺公司花钱买的托儿。造一个气氛就完了,完事之后公司还要把那张专辑和海报回收的。”
 
  焰郎说:“这年头,干什么都像奸尸一样,没意思。”
 
  青衣姑娘说:“所以我才劝你退出娱乐圈,和我在这如诗如画的西子湖畔共度良辰美景奈何天。”
 
  焰郎说:“几日不见,你说起话来竟这么押韵了。”
 
  青衣姑娘说:“还不是拜你的歌词所赐。前尘往生飞烟,千年后一切重演,西湖夜不能眠,化甘露洒向人间……”
 
  焰郎说:“别唱了,这歌太空灵,容易招来妖孽。”
 
  焰郎话音刚落,突然风起云涌,下起暴雨来了。看客莫惊,这是我作的法,看他们聊得欢,我心里不爽,就捣一下乱。
 
  破庙的屋顶本来就破,又被我施法弄了几个洞,更是一点遮风避雨的功效也没有了。那青衣姑娘趁焰郎不备,变了几块砖瓦堵上屋顶的洞,但是很快就被我施法拿下了。几番折腾,她终于明白,遇到对手了。
 
  一般蛇妖斗法,都会选择一个僻静的地方,或者半空,或者深水之中。这样即使输了也不会被人类看到,不被人类看到就不会丢脸。两蛇相争,面子要比输赢重要得多。青衣姑娘将焰郎施法弄晕之后,纵身到半空,我便也随她到了半空。
 
  青衣姑娘说:“你也是焰郎的粉丝吗?”
 
  我说:“不是,我是他前世的情人!”
 
  青衣姑娘说:“我靠!现在开始流行这样的比喻了吗?你是不是天天泡在晋江网看穿越小说?你以为穿上白衣服就可以冒充白寨贞了?”
 
  我说:“这不是比喻,这是事实。我不上网,也很少看穿越小说。至于衣服,更没有模仿谁的必要,因为我就是白素贞。”
 
  话说到这,我摇身一变,恢复原形,张口将她吞了。关于我吃了这个小青蛇这一段,我很不想写下来。一来是这小青蛇似乎爱吃苍蝇,肉里有很大的苍蝇味。而我最讨厌吃苍蝇了,吃了这小青蛇后我恶心了好几天。二来是我比她强大千百倍,不由分说就把她吃了,好像有点恃强凌弱。可是后来想想,这年头谁不恃强凌弱,谁让弱者说过话。她被吃,只能怪她命不好遇见了我。于是我就把这段写了下来,因为这件事可以告诉世人一个道理,不够牛X就不要出来混,出来混,迟早要被吃的。
 
  吃了小青蛇之后,我变成小青蛇的样子回去弄醒许仙。和他相处几日后。我随便找了个借口甩了他。然后又变回我原来的模样去安慰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的许仙。这招虽然很老,但是很管用。不到两周,许仙便死心塌地跟着我了。这件事告诉我们,无论到什么年代,人都不是妖的对手。
 
  行文至此,我回过头看了一下,该写的都写了,虽然写得有些雷人。但是我已累了,懒得再改。搁笔之前我再送给各位看客两句话,一是做妖孽其实挺好的;二是不要迷恋我,我只是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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